Major Member
|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美化犯罪者
逮捕後短短時間就槍斃了
所謂的心理學者可能根本沒跟他說過半句話,如何證實他問心無愧
李師科被捕後坦言,作案是為了「要錢、養老、玩女人」
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著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1萬餘元後逃逸。不久後搶匪李師科被逮捕。李師科於1982年5月21日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
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李勝源
槍傷一名銀行副理林延湖
贓款流向
李師科大概花了5萬元於女人身上,以及不到15萬元購買電視機、電鍋與電鬍刀。另外400萬元則包於牛皮紙袋中,並寄放於三重友人家;也因此包錢使友人起疑(當中他曾陷入掙扎:若報案,則李師科之命必絕;若不報案,則政府威信面臨危機,公眾將陷入治安惡化之恐慌),而報案偵破。之所以要把錢寄放在友人家裡,是因為「友人有個小孩唸小學,很可愛。我想...
|
你所說的這些就是當局為了醜化他的那套官方文宣,全世界都知道,就你不知?
他犯案的心理/原因,在口供/筆錄/庭訊時就已經自白了,而且也公開披露了,
心理學家事後分析即知,還須當面接觸才能分析?
你還可以裝傻繼續拿官方那套文宣來說嘴,你為了嘴砲可以到這種地步?
"作案是為了「要錢、養老、玩女人」(這也是官方文宣刻意忽略一部份事實的說法)" 你可知其背後原因是什麼?
為了"報復不公不義的國家機器和制度"
因為這個不公不義的國家機器和制度讓一部份有功於國的人冤屈的賠了一輩子的人生,
同時讓另一部分無功於國的人(經濟犯)大撈特撈/貪贓枉法的爽了一生
你還要繼續裝不知嗎?
藍色那段既是他的"主觀心理"也是"客觀事實",和美化犯罪有什麼關係?
邏輯爛到這種地步,多讀點書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