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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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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狐假虎威
教育部長請台大校長當選人說明,說明是權利更是義務。
可不是
路人甲:我昨天看到管賊裸奔,管賊必須坦蕩蕩召開記者會說明。
路人乙:我昨天看到管賊開轟趴,管賊必須坦蕩蕩召開記者會說明。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082160

教育部、陸委會、內政部、法務部配合特定媒體辦案,那些部會卻從未發過一紙公文給管中閔,「管中閔要去跟誰說明?」

管中閔助理說,針對廈門大學兼職案,教育部從未發公文給台大,而是用人事系統的保密管道以「便箋」要求台大管院去函大陸多所高校調查管中閔有無兼職。一直到臨時校務會議上,台大管院對此提出說明,管中閔才知道自己被教育部人事處以機密調查;從頭到尾「保密防諜」,沒有隻字片紙要管中閔說明,現在潘文忠卻要管中閔說明,「請問,到底要說明什麼?」

幹!! 就沒公文要求說明 是要說明啥拉
舊 2018-04-12, 12:04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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