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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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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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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制度真的是長久以來的歷史,不是近代才發明出來的。

印象中這也是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的主要差別之一。

興之所至查了一下,也是有大陸法系的國家引進陪審團(員?)制度,但職權與分工還是沒有海洋法系來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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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8-04-06, 05:3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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