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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這個女殘障歌手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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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s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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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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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lthfirst.
非法居留就要趕他們走
殺人放火就走不了
網路直播的打賞、斗內
錢都是從營業登記的公司發出去的
當然是要繳稅
現階段的街頭藝人跟乞丐就是可以不申報
要扣稅等修法強制申報再說吧
只是稅務人員怎麼查證申報屬實?
外國人來台灣工作 不用營業登記的公司申請那要怎麼申請工作簽證?
街頭藝人跟乞丐那最基本也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
如果這兩個行業經濟規模夠大 政府要開放外國人士來賺 那就肯定會立稅法
不可能像現在那樣啦 沒有什麼職業是有免稅金牌的
2018-04-04, 10:2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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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s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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