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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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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包皮王
有這種工作?
只有花最少的錢幹最多的事吧

當年退伍,去內湖某電子廠上班當作業員
應該是插零件鎖螺絲那種
結果每天上班工作地點都不同
被人叫去抬棧板的貨
搬一箱箱廢紙...以上都是走樓梯
汗都用滴的 衣服都濕的
拿掃把打掃廠房
薪水兩萬六,,做四五幾天就受不了提離職
沒想到說你沒超過一週不發薪水

你繼續徵人吧


那是違法的
你可以要求對方給付
去勞工局申訴絕對可以拿到錢
舊 2018-03-27, 06:40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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