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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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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罰錢及記點,還是不會怕的
沒固定工作,罰再多不繳也拿他們沒辦法
記點最終目的是吊照,台灣無照駕駛很普遍,除非臨檢逮到無照可以把車沒收
不過又有人會說,車是借來的,怎麼扣?
交通罰責記點記滿就是吊照,如果吊照都不怕,這個武器等於沒用
以香港為例,無照駕駛是刑事,沒撞到人也要關3個月,第二次再犯加到6個月
還有罰金加倍
這樣才會有人怕
台灣不可能修法,真的嚴格執行,監獄會擠爆
香港法例 374 章 42 條, 道路交通條例(駕駛時無執照等)
如屬首次被定罪, 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
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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