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ior Member
|
引用:
|
作者sclee
這類沒頭沒腦的報導越來越多,顯然記者的水準及編寫新聞的水準?
包括之前年薪百萬作業員造假學歷的報導...
內容說是刪筆電檔案,有沒有搞錯?公司的資料全放在筆電?這家公司的筆電丟掉怎麼辦?
PS:新聞不用跑的?在家裡創作就好?或是去爆料公社找找看?
引用:
|
廖女坦承大量刪除筆電內檔案,但表示是總經理要她把個人或不重要的內容刪掉。不過總經理反擊,根本沒同意廖女可以刪除筆電檔案,且廖女行為造成公司「研發成本」損失相當大。最後,檢方因依刑法無故刪除他人電磁紀錄罪嫌,將廖女起訴。
|
|
都當到研發部總經理, 不可能會那麼嫩吧, 都被開除了, 上面有什麼的重大動作, 都一定要有電郵白紙黑字的依據, 而且要抄送不同的部門單位主管, 這些算是基本常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