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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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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引用:
作者guobing
沒工作後去區公所申請"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認定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kd5ud9AQifY%3d

請問我姊賺的錢/家庭總人口之後

就算我沒工作也是超過最低生活費

但我姊已經嫁人,跟我姊夫同住

那這樣我不是很慘?我姊賺的錢又不會分我

為何要算家庭總人口?還是我能自己一個遷出來?
舊 2018-03-25, 09:1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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