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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就開始利用煤渣製造三合土,作為建築材料。20世紀以來,世界各國都在進行煤渣的綜合利用,日本、丹麥等國煤渣已全部得到利用。煤渣的主要用途是製作建築材料,如:
ヾ 製造砌築砂漿和牆體材料:以煤渣細粒為主(約佔2/3),摻入適量粉煤灰(1/3左右),另外再加10%左右石灰,3%左右石膏,或加5∼10%水泥,拌合后製成砌築砂漿。也可用輪碾機濕碾成砂漿,再利用成型機製成標準磚、空心磚和小型砌塊。還可震搗成型,製成大、中型實心或空心的砌塊,大型牆板等。這些成型后的製品,在蒸汽養護室內經過升溫2∼3小時,達到100℃,在蒸汽養護中保持恆溫8小時左右,再用2∼3小時徐徐降至常溫,可製成各種牆體材料。其抗壓、抗折、抗凍等各項物理-力學性能均能符合工業和民用牆體結構要求。
ゝ 作水泥混合材料:煤渣為燒結火山灰質材料,磨細后仍具有水硬膠凝性能,可同水泥熟料、水泥或同石灰和石膏等配製加工成少熟料或無熟料的水泥,其強度可達225∼325號。煤渣作為水泥混合材料,一般摻量控制在30%左右。
ゞ 作輕混凝土骨料:一般鍋爐煤渣或火力發電廠水淬液態渣經破碎、調整級配后,可作輕混凝土骨料,配製容重低於1800公斤/米3的輕混凝土。還可作瀝青混凝土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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