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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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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這種事情很常見, 隨便舉例.

有個父親說新房子負擔很重, 請小孩一起負擔房貸, 後來房子變成兒子名下.

期間兒子經常沒繳他的份, 女兒則是每次都有繳.

因為不能讓外人佔便宜, 不然, 老爸說可以請女婿把房子買走, 用"後來的市價."

皮剝兩層的見過沒?

告訴你還有第三層, 女婿房子買走只是得到其中一層樓的居住權, 老爸跟兒子沒搬走.

依法是可以趕人.. 理論上, 實際上真要打官司, 以現在恐龍氾濫積陰德的程度..

不能判決讓人有可以不孝的機會 >_<
 
舊 2018-03-19, 07:57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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