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范右使
總歸一句話,捨不得的就不要捐出去,畢竟我們都希望每一分錢都得善盡他最大的利用價值,留在身邊,錢可以解救自己的燃眉之急,錢給了有需要的人,可以解救他人於水火之中。
如果已經知道這筆錢離手無法解救有需要的人,卻是滿足了經手這些錢的貪心之輩,那真的不要捐得面紅耳赤比較好,也許,您有時間精力,可以親臨災區,如果沒有,雙手合十,心中祝福已經勝過一切。
千萬不要花錢買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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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具備專業能力 不要親臨災區
捐出去的也不是館長自己口袋的錢 而是一開始就設定要捐獻的簽約金 所以拿回來也是找名目再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