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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站長
有一種東西叫做e-mail,我老婆轉達時漏掉了,這個不是現在才有的規矩,十幾年有了,有的人會自己寫信過來說他知道錯在哪邊了,希望恢復帳號,這種的大約有九成的機率我會請他七天後再提醒我復他的權

為什麼這樣的人我會復權,因為他也算珍惜帳號了才會寫信,至於被砍了還不知道為什麼被砍的,還在那邊怒氣衝天怨天尤人自己都沒錯,被砍一定有陰謀三小的,一定是執法不公拉巴拉巴拉,這種的真的慢走不送

引用:
作者站長
五毛五毛,用講的很簡單,看起來跟自己不對盤的就五毛,我最喜歡抓五毛了,問題是你他媽的也要有證據啊,沒憑沒據的,連IP都看不出個規律性,是要怎麼砍?除了有踩線言論的才能砍,不然又被扣一頂執法不公的帽子,林杯這輩子還沒有不秉公處理過
看到這兩段,我同事問我笑就笑,幹嘛把早餐給吐到電腦螢幕上?
舊 2018-03-14, 10:10 AM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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