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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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爪哇
3000塊錢沒拿到就要直接申訴?
建議你要不要去辦一下正式離職手續?
或許你就拿到錢了阿!
還是你就是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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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公司上班時間是10點到晚上7點,所以我沒辦法趕過去...
至於做幾天就離開,坦白說就是當初面試內容與實際不符...
如果當初講的是理貨人員,我連去都不會去...
當初工作內容講的都是倉管的東西,外加一些跟廠商互動溝通的部分...
但實際上倉庫管理部分幾乎沒有,就是一般撿貨人員...
其實第一天就已經發現工作內容不符,只是卡在年前,想說至少有個收入才繼續做...
年後也是想說再試試看,也許第一個星期只是老闆覺得我不熟,所以才先讓我撿書,不過實際上還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