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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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tai
我對才華的定義是,必須有創造出新東西的天份。
會讀書,記憶力,理解力強,只是眾多能力中的一種。
但光有這些能力,無法創造出新東西。
把人體當成一台車。治病就是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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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歷史而言,發明麻醉技術,發明移植技術(心、肝、腎、皮膚等等),發明體外循環(葉克膜),發現人類有免疫疾病、精神疾病、心智退化疾病等等,除了要有創造力,應該更要有想像力吧。
個人對醫師的期待,不是只有治病而已。
師字輩的人,應該都要具備一些分辨、解決"狀況不很明確、前景不是很清楚"的能力。
如果當他們只是"匠",當然不必有以上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