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pompom
你沒注意到嗎?引用的函示都是104年。

早期有這麼爽,我想當初流行黑金剛 手機
部隊幹嘛禁止使用。
時代變遷阿,要不倒退到解嚴....
終止動員戡亂


監察院 彈劾勞乃成....
本案是104年發生,這串也是2015年起樓,地檢署行文國防部不是104年函示難不成你希望幾年後再函示?

法律不是檢察官立的,就算不合時宜你也酸錯對象,跟有沒有當過兵了不了軍中文化又有何關係?
舊 2018-03-06, 05:28 AM #19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DSKI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