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版的新聞裡,另外還提到包啟黃「淫人妻女」
的獸行:
「據說他在軍法局長任內,對於富有或有嬌妻美妾的
犯人即利用職權受賄或誘**犯人妻妾,待目的已達仍
將犯人處刑,以滅罪證,甚至有不少根本無罪而娶有
漂亮妻子的人,包啟黃竟利用職權誣罪逮捕而將其妻
妾予以誘**,如果不從者,就假造證據判決其丈夫刑
罰,
據悉:
如此受害的婦女多達三十餘人,包啟黃首遭監禁,就是
這些被害者之一所密告的,不料一案揭露,接連著數案併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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