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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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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蠢貨就是蠢貨,連避重就輕都不知道,馬上要被自己引用的法條打臉了。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說禁止加入共產黨,可是自己看看條文怎麼寫的吧!
關鍵字給你,希望蠢貨不要連GOOGLE都不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3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10001&FLNO=9-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10001&FLNO=33
要鬥法律可以啊, 要跟馬英九用英文鬥法律也可以啊… 呵呵…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再來看看馬英九任內,政府實際是怎麼做的?
肯亞案:台法務部長被指“不站在臺灣立場” (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ch...ent_controversy)

至於人民幣還是新臺幣的問題,蠢貨的主子移民美國的時候自己都說了反美是工作而已,所以拿美金也沒問題。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分得清國籍、民...


台灣在太平島實彈射擊演習 越南抗議

她指出,台灣多次在隸屬南沙群島的太平島(越稱巴平島)周邊海域進行實彈射擊演練,嚴重侵犯越南對群島的主權,為區域和平、穩定與航海安全造成威脅,使南海(越稱東海)緊張局勢加劇。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8-24/95865

按照蠢貨的無限放大恐中症思考模式來推論,凡是加入越南政黨或是到越南投資貿易的臺灣人,全都是通敵叛國的大台奸,中共宣稱臺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國土,所以蠢貨痛罵盧麗安是在台中國人,而越南宣稱太平島是越南神聖不可分割的國土,蠢貨居然沒有痛幹蔡英文總統是出賣臺灣的在台越南人,您覺得滑稽否?

↓點選報名2018越南臺灣形象展(7/26-7/28)↓
https://events.taiwantrade.com.tw/2018TaiwanExpo

你想和馬英九戰法律,中華民國憲法沒有禁止你的權利,但我倒想看看,如果盧麗安以中華民國憲法第 14 條規定,申請陸委會裁定違憲的釋憲案,大法官會做出甚麼樣的裁決?

可惜,沒甚麼機會能看到,被嚴重恐中症病患公幹的滋味大概不好受,或許做個在台越南人比做在台中國人幸福,至少,在蠢貨心目中的神聖國土是變數,不是常數。

事情鬧越大,恐中症的蠢貨越爽。

觀察/羅瑩雪依然嗆辣 立委諸公卻退縮了

相較於羅瑩雪的強勢,連日槓上羅瑩雪、被羅瑩雪直接在新聞稿中被點名的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雖然有登記,最終卻沒有到司法委員會質詢,一整天都未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事件的另一個主角黃國昌,質詢態度也明顯緩和,不斷表示「我100%相信部長不會說謊」、「今天要討論部長是不是被蒙蔽」、「我相信部長相信的」,和之前「然後他就死掉了」的風格相當不同。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9087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海票恐中蠢貨是否該痛哭流涕?

台灣已死,中國當道,戰神變蠢,哀哉綠綠。

窮極無聊去招惹沒包袱的狂辣椒,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蠢!

你再繼續扯淡再來看看馬英九任內,政府實際是怎麼做的。

順便告訴你,我非常贊成詐騙犯遣送中國,希望我不會因此變成在台中國人。

最後,須要注意做的格調:

媒體詢問兩人是否在中國大陸作生意,范振宗發毒誓強調:有作一毛生意的會死!他並反嗆說:民進黨很多高官的親戚都在大陸作生意,中常委、中執委的侄兒,甚至主席的姐夫都在大陸作生意!再逼我就把名字講出來!

為甚麼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堅持敵我不兩立的正港大台灣人,一遇到中國人民幣,全都破功投降?

又要援交賣肉,又想拿貞節牌坊,會不會太美滿了?

韋小寶道:「漢滿蒙回都有,有沒有西藏人?」

韋春芳大是得意,道:「怎麼沒有?那個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唸經,一面唸經,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著我。你一雙眼睛賊忒嘻嘻的,真像那個喇嘛!」

做人要有格調,係金ㄟ。
 
舊 2018-03-02, 12:10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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