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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頭。
去年神劍闖江湖的作者和月被起訴的事件這幾天算是有個結果了,
然後過年前還有個台灣警方與FBI合作逮捕的新聞,
兩件事的共通點都是持有/散佈兒童色情影片,
有鑑於最近這類的新聞有變多的趨勢,將前陣別處發表的幾篇關於朋友故事的文章,
整理後再發表一次,以此警替大家別觸犯相關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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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開始是這樣的...
某天我與K君買了滷味與飲料回房間當晚餐,
邊吃邊聊著動漫的話題(我與K君都算宅吧),
聊到一半時K君想起甚麼後沉默了一會,然後才開口說道。
"那個... S。如果你還有在用eMule,就早點收了吧..."
怎麼著?突然冒出這個話題?我腦海裡滿是疑問。
聯想起前段時間在討論區看到的故事,半開玩笑的詢問K君,
沒想到卻得到了肯定的回覆。
"恩... 我前幾天接到警察的電話了"
一時間稍微地被嚇到,我想著K君既然開了這話題,
應該沒有在避諱討論這件事,也就向K詢問了情況。
當然,只問了大致的發生的事,細節部分就沒有追問太多。
原來,在兩週前K君正忙著工作時接到了通電話,
電話中對方自稱是警察,詢問K君是不是有在用eMule下載***,
說是有查到下載的片中有未成年影像,想找時間與K君確認。
恩,所以就直接跟對方碰面了嗎?
"哪有,還在上班呢,哪有可能就這樣離開。"
"我問他能不能等到下班後,對方說可以。"
"還跟我確認附近有沒有派出所,甚至說可以開車接我過去。"
恩,有車來接?不會是詐騙吧?
"我也希望其實是詐騙阿... 總之我回說夠近可以下班直接過去"
"到派出所外與對方碰面後,是由他帶我進去的,還跟裡面的警察打了聲招呼。"
"我想詐騙集團應該沒有自己往警察局鑽的笨蛋。"
後續的部分K君就沒有談的太詳細了,
只大概知道警察問了IP、問了某個特定時間是不是在用電腦,
拿了張圖說是影片內容問有沒有看過,最後將筆錄結果印出讓K君簽名。
"出派出所後才發現已過了一小時,"
"警察... 算是有說些安慰的話吧,"
"說是這沒甚麼太需要緊張的,A的男的都會看,只是不小心碰了會出問題的影片之類的"
"也不是刻意要做這件事的,不會有太嚴重的處罰之類... barabara的"
"只不過提了一句,說是幾個星期後檢察官會通知詢問的,讓人完全安心不下來。"
恩,聽你這麼說我開始緊張了,我不確定會不會有有問題的檔案,回頭趕緊都清一清好了。
"保險點你最近... 乾脆都不要再用eMulec好了。反正最近的新番也都沒再透過eMule找了吧。"
說的也是... 呢,最近幾乎都是在動畫瘋或bilibili上看的動畫,
eMule只剩丟著等老動畫的功能,還是停下來算了。
接下來K君開了動畫,這段時間內我與K君沒有再交談,
配著動畫默默地將滷味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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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上次K君聊到跟警察喝茶的經驗已過了2個多月。
那天,依然是在K君房間邊看動畫邊聊天,
不知怎麼回想起這件事,依稀記得有提過什麼檢察官會通知問話之類的,
所以對後續的狀況好奇起來,就試探著詢問了K君。
"那件事阿... 就真的有傳票寄來了阿。"
寄到哪裡阿?你租的這裡不方便收信吧?難道是寄到公司收?
"不是,網路申請的地址是這裡,所以是往這裡寄..."
K君的眉毛肯定皺了一下,因為接下來說道,
"不只這裡,連老家都寄了一份..." 說完後嘆了口氣。
阿... 那家裡不就知道了,那超級尷尬的吧。
"尷尬就算了,內容還只有 '兒童性剝削等' 案件,也沒有描述內容。"
"搞得我老爸緊張到一收到信就在上班時間打來確認,還得對他解釋eMule與載片子的事..."
(註:案件名稱是在徵得K君同意發文後,請K君去拿信件再確認的,應該沒錯誤。)
那... 去找過檢察官了嗎? 狀況怎樣?
"按照通知的日期去過法院了。"
"... 詢問的過程我就不說了,也不想去回想。"
"反正最後的結果是向認錯,檢察官給了緩起訴的處分..."
恩,第一次聽到緩起訴這詞,詢問後K君上網查了資料扔給我。
(註:有關緩起訴請有興趣的人可自行查資料,文章內就不作敘述)
"不過緩起訴有件事是網頁上沒有特別寫出來的,檢察官有特別提醒,不然我是完全不知道。"
"緩起訴不是有項條件是一年∼三年內不能被起訴任何刑事案件嗎?"
"然後這項,酒駕也算在內喔。酒駕是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萬一有酒駕又被抓,緩起訴就飛了?
"對。不過我是不擔心這個啦,反正我不喝酒... 更沒車..."
那現在的是?
"檢察官是把處分往上送了啦... 我就只是等通知書寄來而已。"
"等寄來了再看看要怎麼執行吧。"
這次難道也是寄到你家裡嗎?
"不然呢?反正都被知道了,到不如讓父母他們第一時間知道結果,好讓他們安心。"
基本上當天這話題到此就打住了,接下來跟K君聊的都是些動漫,不然就是模型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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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點在我與K君看完遊戲人生劇場版,在電影院邊吃邊聊(劇情)的時候。
聊到快沒話題時開始關心彼此的近況,順便向K君詢問了整起事件的後續。
"最後阿...最後就開完庭後一個多月吧,收到兩封了通知信。"
"確定緩起訴的內容與執行時間,基本就這樣子了。"
兩封通知信?為什麼是兩封?
"一封是法院寄來的,內容大致是確認執行緩起訴之類的。"
"第二封才是原本地檢署的什麼觀護人室寄來的,裡面有執行內容與時間。"
所以整件事就算結束了嗎?
"差不多吧,接著就是到明年(2018)的時限之前,不要酒駕之類被抓去起訴就好。"
"這之前還有檢察官要求的事要做啦,不過這部份就慢慢來吧。"
那就祝福K君你平安度過這段時間吧,不要再碰上這種倒楣事了。
"謝啦,你自己對這方面也注意點。"
我從上次知道這件事後,就聽你建議不再用eMule了,說真的也不敢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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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ule軟體在使用時不只會下載,也會上傳。
如果內容包含了未成年的影片,就會有觸犯下面法條的問題,請大家多多小心。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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