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1010000
是沒錯...
畢竟捐錢的人想要做公益
但收錢做事的人,可沒必要跟著做
開門做生意也是要成本的...
所以...我乾脆不做
或是直接買單位需要的物資直接送
省的被人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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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也覺得,我要做好事就是送錢送物資過去
後來我發現,如果你要幫助別人是長久的,那你要建立一套制度與系統,讓捐款能有效利用
因為很多時候被援助的目標,你只給錢和物資,能夠解決立即的問題最好,但通常都不見得是最需要的
例如前一陣子的大地震,很多人在喊我要送物資,但你有想過怎麼把物資送到災區?OK,或許你會說那就是用車輛,那車輛呢?有沒有辦法找到調度?
那好,你說那我送錢,那你錢要買甚麼?而且仍有送到災區調度的問題
理論上當然是捐款的每一分錢都是用在救災或援助是最好,但通常實務上不太可能,尤其你希望的救災或援助,能夠即時與永續,在我看來,你不可能沒有成本上的考量
尤其是人力的成本,你根本不可能期望哪一個具備即時與永續的善心組織或系統裡面的人全部都是志工 ...
因此在我看來,善心組織你要要求的是財務公開透明,確定他的人力成本是真的找到正確的人,所投入的資源也都是針對要做的善心事務,而不是全然要求每一分錢,都只能用在災民或受援助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