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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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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fUMIsAN
上次日月光排廢水的事,
我們偉大的環保署不知道有沒有像禁吸管一樣那麼大魄力在處理。

從交通違規微罪不罰到禁吸管,
這個政府實在不太行。


2014年高雄地方法院依《廢棄物清理法》判決廠長等人輕罪、日月光負責人張虔生毫無責任干係。後經檢方不服提起上訴,2015年9月29日,二審的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未為重判,反而改以《水污染防治法》判決日月光全體無罪。理由是,法官認為劇毒廢水不是廢棄物,,不能以《廢棄物清理法》論處,改援《水污染防治法》。而《水污染防治法》對排毒廢水的業者並無罰則。這種「法官客製化-服務金權」的傳言一出,大眾沸騰,眾口「合理懷疑」法官被收買,居民們更是怒濤排壑、不可遏抑!

高市府旋即改採《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不法利得加重裁罰」之規定,以日月光規避處理廢水及污泥之費用所獲不當利益,對日月光加重罰鍰1億2百萬元。日月光立馬提出訴願,一路走到行政訴訟階段,這不?6月8日,最高行政法院的終審,裁定高市府環保局「計算基礎錯誤」,仍舊判決日月光勝訴!
舊 2018-02-14, 06:07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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