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 先生, 最初的印象是相機與生活照片分享, 廟的部分則是去當義工。
同一種or 類似的商業模式, 不見得適用在其他人的狀況。
站長與夫人也應該有自己的考量吧。
引用:
作者JeiJei
先感謝站神跟閃閃這麼辛苦的測試以及層層把關,為了要給鄉民一個可靠的產品。太佩服了。
但值得一提的是,有沒有考慮過往486大這樣的方向走呢?
486大我記得很久以前是一個教人基本HTML的。人很好,我很久以前陪朋友去他廟裡時有跟他聊過。後來栽入掃地機器人這圈子,因為自己作測試,然後很公道,轉而作團購。又後來直接變成公司專門在賣自己公司信任的產品。
我覺得步驟可以走類似486大的。要代理還是要作自己貼牌的都可以。
有站長這麼龜毛的測試,出來一定上品。
可以先從一點小東西開始。以USB碟來說,可能閃閃可以設計一些可愛的包裝或者是創意類的。市場上這方面算是缺乏的。通常可愛的就不好,好的幾乎都蠻醜的。假如能做的又搞笑,裡面的東西又是好的,我覺得還蠻有市場的。像我這樣的阿宅也喜歡設計好的東西啊。不過USB好的基本上都醜到爆。那也只好被人當阿宅看,買醜醜的。:la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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