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rmware
http://disp.cc/m/163-as9o
狂賀成功囉....
咦.....貌似跟本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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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無關 .....
德工會能力強大 . 懂得在工會制度中培育一流人才 . 予資方運用 <= 為勞工權益產出的最基礎
沒有資方的立場存在 . 勞工權益無從產出(如失業) . 後續的勞工權益保障建立在這裡 ...
勞工權益保障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 . 它是被勞資關係建構的 (莫論人權中的工作自由權)
也就是說工會為人才孕育地 + 資方為人才通路 = 勞資為
合作關係
台灣的勞資關係並不講究合作 . 而是直接的要求利益合理分配 . 導致空泛之下比拳頭(包括法律沉淪為鬥爭工具)
意識形態掛帥 . 道德也能殺人 . 會出事 .......
台灣工業不如德方強大歷史悠遠 . 還未發展出如德的勞資秩序
若直接套用德的方式 . 如在爬的嬰兒叫他奔跑 ...... 只會摔
進步不會沒條件的 . 成功背後內裡少不了大堆支撐與努力未被看見
有多少才能進步多少 . 如同爬樓梯 . 踏一階才能上一階 ..... 除非會飛
一步一腳印 . 穩健方能踏實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