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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er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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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引用:
作者誰不重要
你是對的
「一家公司倒閉了
還欠了一屁股債
請問債權人可否要求股東拿他的財產出來賠?」
有限公司不可以, 無限公司可以

「在現代化的國家
答案是不行
股東的損失就是他當初投進去的錢全部拿不回來
但沒有權利要求他再繼續拿他的私產來賠
欠錢的是公司這個"法人"
而不是股東」
以上情況只在有限公司成立, 無限公司要負責到底, 包括變賣其他個人資產, 歐美公司也一樣


比較有名的例子是奇力光電在2013年倒閉
欠銀行五十幾億
奇力大股東是群創光電與奇美實業
當時銀行團希望群創出來坦這筆帳
但是依法群創就是可以不理
銀行也只能威脅群創說將來有新的聯貸案不會讓它過關
但不能強迫群創幫忙還錢

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概念大約是十五六世紀大航海時代出現的
我覺得這真的是人類偉大的發明
舊 2018-02-07, 05:31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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