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ter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引用:
作者bpoff
這樣不叫發好發滿.......

像這種一開始就談好一年超出12個月薪水的方式......
發滿該給的月份數是本來就應該的基本道理.....
少給就是欠薪了......
而你說公司虧錢時的確也就沒有獎金.....
所以只是一個正常公司的正常狀況而已.....

如果公司賠錢.....
可是已承諾的其他形式的津貼或獎金都照舊發放甚至發滿.....才叫發好發滿.....


除了十四個月的年薪
另外有承諾的就是伙食津貼
這部分並沒有隨著公司虧損而縮減(因為也不多)
除此之外所有的獎金都不是雇用之前事先承諾的
旺季的獎金都是當月或當季才公告績效目標與獎金數目
並在達標時發放
虧損那幾年就沒有公告說要發獎金啊

依照你的標準
確實這樣是發好發滿啊
舊 2018-02-07, 03:33 PM #1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ter20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