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poff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796
引用:
作者Eater2013
至於有沒有賺錢賠錢都發好發滿的公司呢
敝公司就是
當初的雇傭合約就是保障年薪14個月(端午0.5 中秋0.5 過年1)
大賺的時候14個月(獎金另計)
金融海嘯賠到快倒的時候還是14個月(獎金沒有)
這在科學園區還算普遍


這樣不叫發好發滿.......

像這種一開始就談好一年超出12個月薪水的方式......
發滿該給的月份數是本來就應該的基本道理.....
少給就是欠薪了......
而你說公司虧錢時的確也就沒有獎金.....
所以只是一個正常公司的正常狀況而已.....

如果公司賠錢.....
可是已承諾的其他形式的津貼或獎金都照舊發放甚至發滿.....才叫發好發滿.....

再者.....
保障年薪的合約條件.....
和一般基層服務業經常無合約保障.....亦無保障年薪......
又經常把各種津貼灌在月薪裡.....再找理由扣錢.....
兩者是完全沒有可比性.....

所以年終獎金在後者看來才會如此重要......
因為那代表的是平常被欺負也就算了......至少年終獎金代表公司還重視自己這一個人.....
會給你基本的尊重感......

A豬網友講的是西式文化中.....勞資雙方間對於薪資結構的認知......
以那樣的文化是合理的.....

不過台灣職場文化......並不能用那種方式看......
尤其如果公司用那種方式看年終獎金....卻仍然不改傳統薪資結構的惡劣本質.....
就會造成更惡劣不良的環境.....

要不就是改成類似保障年薪的結構.....
要不就是改革傳統薪資結構.....
才能服員工的心.....
舊 2018-02-07, 03:18 PM #1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poff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