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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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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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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rten
我是說比對完全沒修法之前,難道有更差嗎


就連續加班的一些灰色地帶就地合法....這點真的是比以往差
尤其極端性的加班本來就應該是改善重點...
第一次修法是去除灰色地帶明文禁止
第二次修法是去除灰色地帶就地合法
所以第二次賴香伶才會跳出來加入抗議
舊 2018-02-07, 01:34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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