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09036
我還講個例子好了
我們這邊有一間四海豆漿
在一例一休之前
從來沒有在放假的
而且已經漲價了兩次
一例一休以後
現在改成隔周的周一公休
也就是一個月休二天
這表示什麼?
1.老闆不想發加班費
2.原來多休兩天
老闆一樣活的好好的
沒有因此倒閉
只是少賺
3.員工多賺兩天假
民國90年公家機構就全面周休二日
民國106年必須強制立法才能讓勞工周休二日
立法沒用?
等到上法院的時候就知道有沒有用了
自己跟老闆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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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說是勞動市場供過於求的問題了,勞工因此處於絕對弱勢,尤其是工作性質替代性高的。我沒建議要和老闆爭取,是其他人
像鼎泰豐有賺錢就肯給高薪,所以他們可以挑人吧,條件更好的才進得去,和台積電一樣。鴻海也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