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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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級黑豬肉
我就是知道這種鳥事發生過,才講說這根本有問題。
「金援」要是普通採買也就算了... 就有點像是納豆請一堆演藝界的人去他們那邊吃這樣... 我覺得這是他可以做到的。
但是要是這個金援是直接倒錢進去,請問會計帳要怎麼去搞?
泰林帳上怎麼解決這個支出的?
南茂帳上怎麼解決這個入帳的?
「貸款」?「買賣股票」?「投資」?
今天對於大老闆可能沒差太多... 反正左手出右手進...
可是對於其他投資者(股民),尤其是買泰林或放空南茂的會怎麼想?
在這上面我對台灣的法規不熟。但可能這樣做,不是法規有漏洞,就是他們實際已經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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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應該會當作是貸款吧, 由泰林借給南茂, 不過這樣會否觸犯某些商業法例就不清楚了
不過泰林如果因為現金流不足而倒閉, 不知泰林的股東應該向誰追究損失?
畢竟公司不單會因為虧蝕而倒閉, 就算公司是賺錢的, 但現金流不足也一樣可以倒的
不過有沒有違規不重要, 因為台灣是講究「情、理、法」的地方, 法例只放到最後
常聽見很多人在罵恐龍法官判案不是依「法、理、情」的順序來衡量
但當牽涉到自身利益或好惡時, 法律又變成只供參考, 這時「情、理、法」才是考量的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