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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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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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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1224427
既然是我做錯,就沒有其他藉口,我確實是2/5才領薪資才能還,目前我身上的確沒錢,如報案了,我會虛心面對,更不會逃避,犯法歸犯法,與還錢是兩件事,我都會虛心坦然面對與處理,在次謝謝大家指教,多言無益,只有面對與約定時間內還錢才是重點,在此再次向阿布拉大大道歉,謝謝大家。


抱歉,本人再再次特次此聲明,2/5領薪資後,會在2/5下午3點前匯還阿布拉大大款項,再次謝謝大家。
     
      
舊 2018-02-04, 10:26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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