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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ckebein
Golden Member
 
Huckebe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87
引用:
作者星爵
只要有簽約,房客最大
沒簽約其實也是房客最大
她要叫你搬走,要動你東西都要走正式管道
至於甚麼客人不…

這最多就是對付原房東而已…對那個二房東無效啊
房子又不是二房東的,對二房東而言,他也是隨時想搬走就能搬走的人
毫無負擔,留著爛攤子拍拍屁股就跑,他沒有要保護的東西何必跟你走正式管道?
現在不就是這樣玩?鎖門、當面侮辱,甚至跑去你社群頁面留惡言
東窗事發大不了換一間租,繼續當他的二房東就好了

你要跟他玩法律,這就跟某有名的張姓房東一樣,名下只怕根本就沒財產給你扣
官司打贏打輸不痛不癢,事實上罰則也不高,官司纏身一樣繼續在外面逍遙走跳
是我的話我寧願趁現在還沒有什麼損失的時候早早就遠離這種人,省得把自己也弄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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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1-27, 10:4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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