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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m456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57
引用:
作者Phenix
1: 想太多 這事都結束兩天了

2: 那家早餐店之前也因為他們的講話造成衝突過,這不是第一次

3: 館長本來就不是網紅 他本業是做健身事業

4: 捍衛自己的權利要被你說是大頭症,別人罵你的家人都無所謂就是了?



很認同
館長的處理方式比較像美派
冤有頭債有主吉下去就對了
我國法律也有說過自己的權利不去捍衛要怪誰
 
舊 2018-01-27, 12:47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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