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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魯飛
偏偏台灣新的勞工法案修正很大比例要仰仗勞檢的落實
然後偏偏不給勞檢資源,這目的不就是明擺著嗎?

勞檢有資源也沒啥用
一是流程問題 二是違反項目的處理方式
今天有人檢舉公司違法
政府要來坐勞檢,還跟你說我們哪一天會去。
這不就告訴老闆該藏的要藏好,該做的假文件要做好嗎?
的是還要檢舉人來作證.....除非是已經要離職了,
甚至也不想待在這個業界了,才敢來檢舉。
好啦,今天有勞檢,檢舉人也敢作證。
勞檢人員查到不法。
然後重罰數萬。
但違法帶來的利益可能是數十萬數百萬以上。
罰數萬是搞笑嗎?
舊 2018-01-25, 08:56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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