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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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kydiver
立法院委員也可以修工會法啊!
但是機會很渺茫,除非這些委員下次都換掉!或是這次就罷免掉。
給了工會真正的力量才有勞方能團結起來跟老闆談啊!
不然大家在這裡聊了半天基本上都是無效。
我支持工會法增加實質勞方能與資方平起平坐談判規定
我支持工會法增加工賊的防止條文(資方雇用新進員工必須得到工會同意),讓為虎作倀的勞方只有轉行沒有換同行公司的機會,這些工賊名單可在工會間分享,也可以增強勞工的團結度,類似投名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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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有個問題啦
今天如果真的有強力工會
然後一個月收你1000多會費
我相信很多人不會想加入
因為他覺得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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