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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23
Junior Member
 
R4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我自己算是傳產的業務..
收入算可以..
但是也是領薪水的..(固定薪資+年底的年終)

我自己又有跟朋友合開居酒屋目前兩年多
所以我蠻懂資方跟勞方的困擾..

大家講的都對一半,有的人很酸的只認為老闆都是無良的..
我必須說,我身邊遇到大部份的老闆其實都蠻有良心的..
拿出來檢討的真的都是少數個案.

本次修法.最大的敗筆..就是短短時間修兩次
第一次完全不考慮固定行業特殊性 給予彈性
第二次只是改成更彈性的..民怨更大

你去吃飯 碗裡面有一隻雞腿跟雞翅膀
當妳坐定位之後...老闆過來跟妳說.不好意思 雞翅膀不是你的 從你碗中拿走
這種狀況誰會開心...

我是勞方..我必須承認 年假累計到明年.多的可以換錢..基本上不可能領到.
我們老闆也說了..請強制休完.公司鼓勵大家多休假.

我身為居酒屋的股東..我也必須說..加班費1小時要算4小時的錢如果照舊制
你們是老闆你們幹不幹..那當然事調整班表阿..
大家換個位置有時間互相替對方的位置考慮一下.

如果真的無法協調,那勸大家早一早換工作吧.彼此可能不適合.
台灣好的老闆真的不算少...到底是啥米工作 垃圾老闆你們還要跟到底.
道不同不相為謀..你都看他不順眼了..難道還期望有一天對方"良心發現"
這樣太浪費彼此時間了. 把時間拿去找個好老闆好工作吧

等政府幫勞方或是資方..太慢了
舊 2018-01-22, 02:35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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