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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li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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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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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所以當車輛被沒收,就是你喪失了該車的物權,民法的規定是要返還原物,例外或物品滅失無法返還才償還價金,所以如果是因為政府公權力的關係,導致車輛無法返還,不就是政府執行沒收而剝奪了第三人的權利,是一種對第三人的處罰,當然是不合理的。


那你  就別去當那個第三人阿!

就跟當保人一樣
車要借人就表示你相信對方並願意負擔風險不是嗎?
舊 2018-01-16, 02:24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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