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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國民法官出爐 空少獲選參審殺人案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180111/1276504/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去年11月公佈後,高雄地院今首度舉辦國民參審模擬法庭及選任國民法官程序,上午共有39位有意擔任國民法官的民眾到場參選,最後選出6位國民法官參加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雀屏中選的空少蔣以秦表示,近年許多重大案件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期待,他希望透過實際參與審判瞭解法官審案的角度,或許有機會翻轉民眾對法院的觀感。

高雄地院月前透過公開活動募集上百名居住在高雄地區,且有意願擔任國民法官的民眾,逐一洽詢結果共有41位同意參與這次模擬審判,今天實際到場參加選任的則有39人,上午透過隨機選號從中挑出16人,入圍者再分先後進入法庭,面對3名合議庭法官、2名檢察官、2名律師,經由填問卷及口頭問答,由法官及檢辯選出最終6名國民法官,另2人備取,8位民眾隨即在法庭宣誓完成選任儀式。

雄院指出,依據司法院公佈草案,未來適用國民參審的案件類型為一審之非少年或毒品罪的刑事案件,且所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

至於國民法官的資格,包括年滿23歲、有高中以上教育程度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在地方法院轄區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就有被隨機抽選成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但若曾被判有期徒刑確定,或與被告人為配偶、8等親內的血親等,資格將被剔除。在職業限制上,像是正副總統、各級政府機關首長、黨務人員或是法律專業人士如法官、律師等,也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

雄院本次模擬法庭案件取材真實案例,陸配陳豔(化名)擔任醫院照顧服務員,夜半看護80歲僱主時因太過疲累想要睡覺,將毛巾塞進僱主嘴巴致死,被以殺人罪起訴,今起連續2日將由選出的6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此案,根據草案內容,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在評議時「票票等值」,評議時只要有2/3的法官,即6票以上認為被告有罪,且其中至少一票是職業法官投的,那麼被告就會被判有罪,刑期則由全體法官過半數意見決定。(王吟芳/高雄報導)


國民法官萬一判得比恐龍法官公正 可以把那些廢物法官都裁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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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1-11, 06:3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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