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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會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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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彎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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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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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飄鐵人
要三讀了,各位勞工保重
●加班上限46→54小時 (勞工工時合法大幅增加)
●休息日加班費做1給4、做4給8→改回核時計算 (勞工休息日加班得到的加班費減少)
●特休未修完需於年度結束結算薪資→特休未修完得延遞一年 (想休假但是更久或休不到)
●七日應有一日例假→十四日應有二日例假 (勞工最多可合法連上12天班)
●輪班制工作,換班間隔休息時間應有11小時 → 降回8小時合法
雖然每一條都要勞工同意才能實施,但有勇氣敢不同意的勞工又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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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0, 12:3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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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彎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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