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還會爭取勞工權益,但不同公司看了幾間下來發現同樣是勞工的同事要爭權益的時候
好像忘了自己是勞工,每個都變老闆!? 搞到最後還像是被職場霸凌似的,等掙得了,卻又
忘了有這回事也沒任何感謝一副理所當然後...
現在都懶得管了,頂多自己走人,不過怎麼今年一月才剛調法定最低工時,看了過往在看的
職缺工作待遇卻更垃圾了
PS: 台北來的建築師事務所徵Linux人才還要英語精通,月只排休八天(按照過去經驗,以今年
來算這種公司會少了20天該給勞工的假),待遇26K~30K, 是天龍國的公司給中南部這薪水算
頂天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