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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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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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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鼠小僧
那你去就去告嘛? 看是別人被定罪,還是你在誣告


看這群騙統支的嘴臉,講不過就拿支那民國流亡政府的法律班門弄斧,不懂裝懂在那裡恐嚇


所謂誣告乃你沒講過的話,誣賴你有講,還去告官(我沒有啊!)

你的言論,白紙黑字(電磁紀錄)記載著,這叫做事證確鑿

至於這個言論是否構成犯罪,不關我事,由檢察官法院去認定

(你說不定不構成犯罪喔!不要擔心!)
舊 2018-01-08, 06:04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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