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eamlay
要看是哪些官員決定的 要讓gogopro 成為規格化 還要傳權利金?
為什麼國家不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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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很少有科技創新是是由政府帶頭做的
畢竟政府與民間企業的基本需求與立場就天差地遠
電動車換電的部分目前還沒有國際標準規格,至少以現階段市售品來看狗狗肉是相對完善成熟的,選擇押寶不令人意外
有些陰謀論好好笑啦
說狗狗肉政商關係好...拜託跟政府眉來眼去的兩陽關係難道會差嗎
今天事實上就是兩陽沒有戰力,拿不出東西來競標
就想乾脆當二房東,讓別人去建設就好
標準的臺灣商人嘴臉不是嗎?
然後要政府買回專利就更好笑了,現在既有市場在那邊
研發成本百來億也在那邊,要怎麼賣?為什麼要買?
政府買了反而更落人圖利廠商的口實
授權金這部分政府不能去談的,但是可以拐灣去限制
利用類似FRAND承諾原則的作法去要求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