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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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rstorm-5
.. 理由? 他們從來不解釋理由的, 你去問會得到制式答案: 認知. (提問的員工一定認知錯誤)
至於手段會牽涉到案子內容, 我不能講. 總之, 公司沒有虧待你, 公司給你一份安定的工作...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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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雖然有聽過共體時艱的各種變種,
比如說取消年終或績效獎金或是被自願減薪之類的,
可是從來沒聽過哪家正常企業要求員工分攤損失的,
如果要求員工分攤損失員工要嘛本身是股東要不然就是有限合夥人。
不然在中國就是90年代那段國有制轉為私有制的混亂時期,
曾經有要求全體員工補貼虧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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