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
老梗額外話,謝金燕若「真的」很有人氣的話,為什麼沒有團隊嘗試幫她做全新實體專輯的「群眾集資」?
目標金額最好設定大一些,例如新臺幣六百萬(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為製作費,宣傳費比例壓得越低越好),不需要做到十隻單曲,最多六隻單曲的迷你專輯也行,只要能做到這六隻單曲的詞曲內容都各有嶄新特色、都有拍MV就行。
錢砸下去,只要不至於被貪污掉、全都有用在刀口上,給幕後設計、創作者「合理的酬勞」,「理論上」應該可以製造出再創高峰的像樣新單曲。
還是說,那些所謂的「死忠歌迷」都只是「嘴巴上」的? 每個「死忠歌迷」出新臺幣一萬元,湊六百個「死忠歌迷」,湊不湊得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