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店開到倒 . 是正常普遍的 ........ 開超過10年的麵店 . 得超強
店租 . 水電 . 人事 . 材料 . 稅賦 . 競爭 ...................
尤其是台灣店租如此之高 . 一條熱鬧街上a店倒b店起年年頻繁發生
不用10年 . 該條街上的店招牌半數以上不知道要換幾輪去了
2. 待用的資源來自捐贈 ..... 如我點一碗麵卻付10碗麵的金額 . 餘下9碗予需要的苦命人
也就是說 . 待用麵店為一慈善渠道通路 . 店家發出待用麵 . 是輕度地牽涉其經營成本 <= 與慈善形象創建的廣 告效益攤平
待用麵不太會是其關門終止營業的原因 . 除非店家賣身家做愛心 .......
據新聞報 : 一年被吃2萬碗 . 又一年365天 . 一碗麵50元
20000/365*50=2740
算得到的經營不善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171226/1266520/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