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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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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引用:
作者hohopa
你現在是附庸國嗎? 別人有沒有判殺人我懶得管,但人家撞死人就敢判死...甚至鞭到你皮綻肉開..台灣敢嗎?


大陸自去年5月開始,酒駕一律以刑事案件辦理,只要酒駕被抓二話不說,就是15天刑事拘留,並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考,要是酒駕致死最重可判死刑,不少國家對於酒駕,都傾向重罰,像鄰國日本對酒駕更是毫不寬貸,酒醉駕車被抓到,不論有無肇事,直接先送監獄,還要罰款19到39萬台幣,而且司機喝開車,乘客也要連帶挨罰,若酒駕致死,最高可判20年徒刑。

有人PO了這篇<「請判酒駕死刑,可以嗎?」 台灣民眾的集體恐懼>,國政基金會研究員蘇子喬在《美國酒駕制度》一文指出,「以加州為例,初犯、無人員傷亡、無逃逸行為的酒駕者所面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6個月,罰款1500~1800美元。在5年之內再次違反,吊扣駕照兩年,罰款和刑期加倍。如果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
越跳越雞凍了...

自己說的什麼自己都不記得,來瞧瞧全文
引用:
作者hohopa
這就跟用愛去教育酒駕一樣...

我永遠相信只有用嚴峻的刑責才能有喝阻一些惡意或故意的犯罪

你看今天的新聞,詐騙犯被送到中國判17年,全部悔不當初,說如果知道會被送到中國就不會行騙了,所以就是台灣的爛法官根爛立委放縱這些詐欺犯,造成國格都沒有了,我呸!

如果酒駕初犯就吊銷駕照3年,再犯10年甚至20年,或永遠停照,另外每抓一次也直接沒收車子,然後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台灣還敢天天有酒駕發生???

勸導有用,還需要警察幹嗎?

你自己看,你自己提的哪裡寫肇事?
不知道在雞凍幾點的
舊 2017-12-26, 01:3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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