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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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喝酒開車上路跟殺人罪打不著邊啦
酒駕致死等同謀殺 ─ 簡介美國酒駕罰則 ("http://blog.udn.com/waynepshen/3631008")
在美國酒醉駕車〈DUI-Driving Under Influence; 包括使用毒品〉各州不同但處罰都極重,以加州為例,初犯就一定直接送警局拘禁,即使雇了最好的律師,至少也得坐牢一晚以上才可能保釋,駕照吊銷六個月,罰金律師費和增加的保險費總得花至少一萬美金,紀錄還會跟一輩子〈在紐約 市 還 可以直接將所駕車輛充公拍賣〉。十年內再犯刑期九十天到一年,駕照吊銷兩年。十年內三犯刑期一百二十天到一年,駕照吊銷三年。十年內四犯刑期一百八十天到一年,駕照吊銷四年。以上這些是沒有肇事的情況,如果肇事就會有相關的刑責,嚴重的死亡車禍,如果該負責任的一方酒醉駕車,會被檢方控以二級謀殺罪〈second degree murder 而非過失致死的homicide〉,最重可以終身監禁。另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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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清楚,他的條件是酒駕就直接以殺人罪起訴,這難度太高...
如果說是肇事致人於死當然也希望可以這麼幹,但台灣...你懂滴...
強盜殺人強姦都有法棺替他開脫死罪的犯罪天堂,你我還能期待什麼呢?
加入他們犯罪的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