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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5
引用:
作者惡蟲
你搞錯了。

這次搜索是對物,不是對人,破門是為了搜索,而不是為了拘提。
這件事奇怪的地方在於,明明幾位是證人,卻很喜歡搶著當被告,讓人納悶。


無論對人對物,只想知道上次被破門帶走的證人大概是什麼情形。有看到律師針對檢調手法做出的說明,為了把人帶走用了種種看似合法的手段。先不論手段如何,只想知道實務上破門把證人帶走是常見的行為嘛?
舊 2017-12-22, 09:25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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