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09036
既然沒有
那麼讓它民營不是更好
再說了
如果說當年你舉的養豬有賺錢
那也該是賺錢的單位領年終吧
台糖那麼多事業單位
賠錢的一堆
賠錢還好意思領年終嗎?
就賺2億然後編8億這個來說好了
有哪一間公司是這樣幹的?(就是台糖)
如果說賺2億
然後2億全部拿來發獎金
那也就算了
還去借6億來發
有這樣的老闆?這樣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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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聲明我沒有看過台糖的財務報告
但在一般會計守則中, 很少會在年尾時才對獎金作一次性入帳, 尤其是保守的財務人員或公司
應該都會在每個月的真實薪金支出外, 再加上根據預算編列的年尾獎金的每月分攤, 再在薪金/獎金撥備中分期入帳
到年尾結帳時才以多除少補形式調整撥備數字
例如一家公司每月實際人工支出是1萬元, 預計在年尾會發放6個月獎金
那麼它每個月的薪金/獎金支出就會是1萬5千元, 有5千元會進到獎金撥備裡面
而不會是每月薪金支出1萬, 到12月時突然變成薪金支出是7萬元, 這種方式完全不能反映公司每月的實際情況
正確的是情況是12月的薪金支出仍然是1萬5千元, 再從已入帳的獎金撥備裡轉6萬元出來作為獎金
所以那個賺的二億, 會不會已經是扣除了八億獎金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