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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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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就我出社會到現在遇過的老闆、朋友

結論就是在台灣有點資金就是要自己當老闆

成為掌握整體營收、剝削員工的一方

雖然累、有風險,但絕大多數都還是比領死薪水好

至少付出可以獲得全部收益再去分配

而不是像我前份工作領個3~4萬但做不完的工作

做了一大堆工作賺的錢早就超過3~4萬很多倍,但老闆還是說公司虧損

因為我做的工作賺的錢要養老闆、要付店租、要給門市小姐
舊 2017-12-16, 02:22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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