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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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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GXroots
你以為停車位是你的天賦人權???

你覺得怎麼樣才能逼你使用大眾交通工具???

甘ゆ..


我們每個人成長的環境不同. 日本人香港人澳門人習慣使用大眾交通工具也很習慣了. 天龍人也不少人適應.
但某地區推出免費公車, 也希望大家能養成搭乘的好習慣; 也許配套沒像天龍那麼完美. 我很認同這是跨出第一步, 我贊成的言論被下港人罵翻了. 好吧. 只能說每人成長環境不同. 我們當年也是有交通黑暗期. 約在民國78年間. 我們也是這樣過來, 進而而習慣大眾交通工具.

OK回應主題
1999 當初檢舉違停太多, 所以轉到110. 現在又出現手機檢舉達人軟體.....
那到底好還是不好?
我個人看法勿嘴炮. 苛政猛於虎. 若今天在不影響到大家的狀況下, 讓孩童上下學, 對沒錯, 只能紅線暫停一下, 不小心被魔人拍到, 不就幹得要死? 網路不缺的就是酸民. 我猜若事主上網取暖, 酸民八成都會說" 不違規就沒事" "孩子是你生的還是我生的?" " 停一秒就是違規 ,你有沒有法律常識? " " 單開得好! 罰久就沒人違停了" .

大家都聽過情理法. 法律不外乎人情. 針對違停部分, 我個人的看法是, 只要檢舉人附註說明, 對方違停車己 ""影響到自己"" 車道車流, 或影響到過彎, 或影響到XXX, 及証明是臨停還是違停(對於處罰條例不同) . 事証明確, 就開罰. 而不是拿著手機到處拍就檢舉.

但若只是違規輕微, 不影響到其他人, 我認為應屬勸導或記點即可.
舊 2017-12-11, 04:00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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