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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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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引用:
作者saiz
我還在等他發貨 我才能收貨
給差評啊~~~~~~
之前也說要跟我講 遺失的貨在哪
也沒下文
我都收到貨了!!
整個不追蹤 不在乎 不理人




其實,若您真的打死不再用升鑫港
他們內部管理出現問題,連key單號的時間都沒有,你就直接「申請退款」(因為未發貨=未收件)。系統默認24小時賣家沒有理會的話,就會「直接退款」

希望這樣子能補償您丟貨的損失



(不過這是良心問題,若是你後來並沒有丟而是有補寄了,則不建議)
舊 2017-12-11, 12:47 PM #1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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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離線中